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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仓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太仓市人民法院对张*林强制执行的案例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

当事人张*林因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被太仓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后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罚款叁万元整。由于张*林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交通运输部门将案件移交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6日实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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