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3-00070 | 分 类 | 行业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3-02-02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传〔2023〕2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交建局、厅公路中心、厅港航中心,南京市公建中心,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是重大政治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巩固提升交通建设工程本质安全,确保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不断夯实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基础
1.进一步完善平安工地建设管理体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以及本地区平安工地建设实际,抓紧制定并完善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强化平安工地建设管理体系,明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为本地区平安工地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2.进一步加强平安工地考评标准宣贯。各地、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2022版《标准》”),掌握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的内容、范围、程序以及评判标准等相关要求。推进农村公路、大中修等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构建施工全过程的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化管理新机制,力争做到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3.进一步强化平安工地市级考评工作。各地、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应当常态化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市级平安工地考评工作与申报部级“平安工程”冠名进行挂钩,全面落实工程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为申报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示范工地)”、部级“平安工程”冠名打好坚实基础。
二、持续强化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力度
4.进一步加大平安工地行业监管力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平安工地建设行业指导,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专家巡回指导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服务效能。强化重点工程项目现场监管,加大监督深度、检查频次,对管理薄弱、事故隐患频发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项目要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5.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专项执法力度。各地交通工程执法机构要按照“蓝盾2023”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部署,集中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专项施工方案不落实、不按方案施工等反复发生、长期整改不到位的隐患顽疾,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6.进一步提升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效能。各地、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积极引导各参建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科技创新,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将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到平安工地建设全方位、全过程,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三、全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措施落实
7.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地、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要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明晰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划分,重塑和优化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真正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杠在肩头、落在实处。
8.进一步优化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各地、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要结合2022版《标准》,规范开展工程项目、施工标段开工前以及危大工程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落实,同时要切实加强人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9.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地、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积极推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南》的应用,落实风险防控标准化、图表化、信息化,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治理到位”。
10.进一步强化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各地、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危大工程、高风险工序及关键环节的施工安全管理,严格危大工程施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规范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危大工程管控流程,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和现场实施,明确关键施工工序、节点的检查验收内容和标准,确保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四、大力推广平安工地建设技术创新
11.进一步推广创新案例新技术运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平安工地创新案例的总结推广,认真组织平安工地建设创新案例申报。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发展趋势,坚决淘汰严重危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鼓励地方、相关社会团体和经营主体敢于创新,研究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12.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地、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要强化项目驻地建设、施工作业、设备管理等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推行安全防护设备工具化、定型化、装配化,及时推广保证工程安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进一步推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3.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各地、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要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不断提升工地作业的科学监管、互联协同、智能生产、智慧决策等现代化工程安全管理能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危大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智能安全监管,为平安工地建设提供具有江苏特色的智能化工程安全管理手段。
五、充分挖掘平安工地建设文化潜力
14.进一步探索平安工地建设“党建+创建”模式。坚持平安工地建设党建引领,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伟力增添创建活力,积极打造平安工地建设“党建+创建”联盟品牌。
15.进一步推动平安工地建设“信用+监管”运用。继续深入探索“信用记分”在平安工地建设中的运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鼓励从业单位对平安工地示范创建出色的单位与个人给予适当激励,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加强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切实推动考评结果与信用挂钩。
16.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实景互动课堂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产业工人夜校,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赛,突出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
请各地认真做好平安工地示范创建和部级“平安工程”冠名申报工作。4月底前将属地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含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基础信息表(见附件1),6月底前将属地正式申报参加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工地)”考核评估项目名单汇总表(见2022版《标准》附表6)以及符合部级“平安工程”冠名条件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报送至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张龙健,电话:025-84329302、18915996653,电子邮箱:80444808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基础信息表
2.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申报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2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安质司,厅安全处、建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