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建设11个农村物流达标县
发布日期:2023-03-15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物流达标县建设计划的通知》,确定11个县(市、区)列入2023年度农村物流达标县建设计划,建设期限一年。

    为进一步建设完善城乡物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省实施了《江苏省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全省要培育形成一批交邮、交农、交商融合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

    2021年3月农村物流达标县建设全面启动以来,经过两年建设,南京市溧水区、东海县、丹阳市等31个县(市、区)已建成农村物流达标县(含示范县)。此次列入2023年农村物流达标县建设计划的县(市、区)包括:徐州市沛县、邳州市,连云港市灌南县,淮安市淮阴区,盐城市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扬州市邗江区,镇江市丹徒区,泰州市靖江市,宿迁市宿豫区。

    省厅要求列入建设计划的县(市、区)加快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期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相关县(市、区)严格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创建工作进度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围绕提升农村物流服务网络节点覆盖率、推进交邮运力资源互补共享、推动城乡物流服务模式创新等内容,打造网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物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