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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圩交汇水域综合监管联合巡航在扬启动
发布日期:2023-05-26 09:47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24日,京杭运河与长江干线六圩交汇水域首次综合监管联合巡航,在苏北航务管理处扬州航务中心施桥船闸下游航政码头启动。来自镇江海事局、扬州海事局、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扬州航务中心的24名执法人员、5艘执法船艇编队联合行动,重点检查运河六圩以及长江定易洲锚地水域的通航环境、航行秩序、停泊秩序、水上服务区等情况,并参观了“长江水上交通第一岗”。

 

此次联合巡航,是《京杭运河与长江干线六圩交汇水域过闸运输船舶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5月19日发布施行后的第一次联合巡航。《办法》是我省首例涵盖海事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运河航务管理部门的运输船舶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综合监督管理办法,在探索新型水上安全监管机制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施行,将推动江河交汇水域运输船舶进一步实现“全过程不违规不违法”,全面提升京杭运河与长江干线交汇水域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办法》适用于长江干线与京杭运河苏北段交汇水域过闸运输船舶的综合监管工作。交汇水域各管理单位将深化“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执法监管新模式建设,按照各自职权,共同实施以风险联合监测、现场联合检查、线索联合处置、信用联合监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综合监管。

 

根据《办法》,各单位将聚焦问题多发和高风险领域,构建科学高效、多单位联动响应的风险检测预警机制;按照管辖范围牵头开展联合巡航检查、船舶安全检查、船舶过闸查验复核等执法活动,依托信息化系统对船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联合检查发现或违法违规信息通报的问题船舶,采取临时性限制措施,直至违法行为消除或安全缺陷整改完毕;按照有关要求发出协查请求并开展信息通报,船闸采取限制过闸等手段促使违法违规船舶主动纠正、处理违章行为;对过闸船舶实施信用级别互认、信息共享,形成统一的信用管理要求,持续完善长江干线与京杭运河交汇水域船舶信用联合管理机制。

                                  (苏北处 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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