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3-00037 | 分 类 | 公告报告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3-05-31 |
标 题 | 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委托服务(2023TJG-FW0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2023TJG-FW03
项目名称: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51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485160.00元)
采购需求: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19年第38号令)等相关规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拟组织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选择沥青作为比对试验项目,以沥青针入度、软化点、延度为比对试验参数),委托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的试验检测机构组织实施。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组织江苏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包括公路工程综合甲级、乙级、丙级机构,参加机构约200家,比对试验委托单位回避)参加本次比对试验,做好比对试验技术培训,严格比对试验报告记录和视频审查,科学分析比对试验数据,客观查找检测机构比对试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不满意机构整改落实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后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方式:联系代理单位线上购买或现场购买(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售价:300元(现金)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时间:2023年6月12日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代理机构发出的补充通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联系方式:025-52853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联系方式:025-87715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鹏
电 话:025-8771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