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7-11 08:55:02 浏览次数: 字体:[]

陈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港口一体化整合步伐,以港航高质量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港口一体化整合,持续推进沿江沿海港口、岸线、航运资源一体化改革。

一是推动省内国有港口经营资源整合。2017年5月,江苏省组建省港口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等部门积极支持省港口集团发展壮大。2022年6月,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领导带队到省港口集团调研,议定支持集团发展的10项重点工作,并与集团建立月度会商调度机制,加快有关重点工作推进。我们推动“协调推进我省港口资源一体化整合”列入提请省政府协调重大事项,多次协调南通市、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同时我们积极推动集团对外合作,2022年9月省港口集团与南通港口集团、上港集团合资运营通州湾吕四作业区集装箱业务,公司已实体运营;今年2月集团与盐城港控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合作协议。目前省港口集团已完成沿江6市港口和3家省属航运企业资产整合,收购国投交通等在沿江关键战略节点资源,一体化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港口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推进集装箱航线资源整合优化。深化省内港口战略合作,整合集装箱航线资源,引导联合开辟航线,建立干支衔接的集装箱运输体系。2022年,全省新辟加密了6条国际海运航线、14条内河集装箱航线。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国际航线89条,其中远洋航线4条,近洋航线85条;内河集装箱航线达93条。

三是持续攻坚整合港口岸线资源。2022年9月,省交通运输厅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港管委﹝2022﹞2号),202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方案》(苏交港﹝202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交港﹝2023﹞17号),全省港口突出码头改扩建和岸线盘活利用,存量岸线利用效率显著提升。2022年全省沿江沿海每延米泊位岸线货物吞吐量达到1.25万吨,较全国沿海港口平均水平高14%。

四是深化推动海事管理协同发展。2022年6月,苏皖在扬州试点启动新建船舶联合检验,首创跨省船检新模式,跨省换证更加迅捷便民,入籍检验周期从1个月缩短至3天。2022年7月,苏皖共同设立的营运船舶通检互认工作站挂牌成立并正式运行;8月,沪苏签署“苏沪新建船舶联合检验合作备忘录”,在南通启动全过程新建船舶联合检验。

推进港口一体化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省港口管理委员会功能,强化统筹协调。一方面更好为全省港口发展争取更好的外部环境和要素支持,同时加速凝聚共识,形成推动港口一体化发展合力。

二是积极推动港口资源进一步整合提升。继续发挥省港口集团平台作用,进一步深化全省港口一体化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要求,积极支持省港口集团围绕战略规划和主业定位,加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力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三是强化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常态化开展岸线资源利用综合评估,以开发强度、效率、效益、绿色智慧水平等为核心要素,制订增量岸线利用指导标准,强化增量岸线利用管控。进一步强化岸线资源公共属性,积极支持省港口集团等公共物流企业使用港口岸线,严控沿江和沿京杭运河新增货主码头。加快推动存量岸线资源利用整合提升,鼓励支持老码头改建、扩建,加快低效、低质岸线整改提升。积极支持省港口集团通过市场机制,利用股权收购、资产拍卖、企业托管、合作经营等方式发挥省级平台整合功能和行业龙头优势,加快提升全省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

四是推动我省港口更好融入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积极响应长三角港航一体化战略要求,深化省港口集团等省内港口企业与上海港集团、浙江海港集团合作,在合作建港、港口运营、航线开辟、物流运输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重点加快通州湾新出海口、连云港港、苏州(太仓)港建设,促进我省港口与长三角港口资源共享、分工协作、互补发展,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

感谢您对江苏水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3日 


联   系  人:任超

联 系 电 话:025-52853183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