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全省港口资源整合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港口一体化整合,持续推进沿江沿海港口、岸线、航运资源一体化改革。
一是推动省内国有港口经营资源整合。2017年5月,江苏省组建省港口集团。目前省港口集团已完成沿江6市港口和3家省属航运企业资产整合,收购国投交通等在沿江关键战略节点资源,一体化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港口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推进集装箱航线资源整合优化。深化省内港口战略合作,整合集装箱航线资源,引导联合开辟航线,建立干支衔接的集装箱运输体系。2022年,全省新辟加密了6条国际海运航线、14条内河集装箱航线。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国际航线89条,其中远洋航线4条,近洋航线85条;内河集装箱航线航班达93条、272.5班/周。
三是持续攻坚整合港口岸线资源。2022年9月省交通运输厅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港管委﹝2022﹞2号),今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方案》(苏交港﹝202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交港﹝2023﹞17号)》,全省港口突出码头改扩建和碎片岸线盘活利用,存量岸线利用效率显著提升。2022年全省沿江沿海每延米泊位岸线货物吞吐量达到1.25万吨,较全国沿海港口平均水平高14%。
四是深化推动海事管理协同发展。深入推进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试点工作。2022年6月,苏皖在扬州试点启动新建船舶联合检验,首创跨省船检新模式,跨省换证更加迅捷便民,入籍检验周期从1个月缩短至3天。2022年7月,全国首家由两省共同设立的营运船舶通检互认工作站—“苏皖船检一体化工作站”挂牌成立并正式运行;8月,沪苏签署“苏沪新建船舶联合检验合作备忘录”,在南通启动全过程新建船舶联合检验。
推进港口一体化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加大全省港口资源整合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沿海港口更好融入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加快深水海港建设,提升港口能级,巩固拓展以连云港港国际枢纽海港为支撑的亚欧陆海联运出海口,打造以苏州港、南通港为支撑的上海组合港北翼,支持建设盐城港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加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10万—40万吨深水航道,实现40万吨航道通达连云、徐圩港区,10—20万吨级航道通达赣榆、大丰、通州湾等港区;加快深水专业化码头建设,重点建设10万—40万吨专业化码头,提升煤炭、原油、铁矿石、粮食等战略物资一程接卸能力。同时深化省港口集团、盐城港集团等省内港口企业与上海港集团、浙江海港集团合作,在合作建港、港口运营、航线开辟、物流运输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促进我省港口与长三角港口资源共享、分工协作、互补发展,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
二是积极推动港口资源一体化整合提升。充分发挥省港口管理委员会功能,强化统筹协调,一方面更好为全省港口发展争取更好的外部环境和要素支持,同时加速凝聚共识,形成推动港口一体化发展合力。加快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沿海各港口总体规划修编,深化、细化各港发展定位和目标,推动各港口按照规划功能定位差异化发展,共建高效、协同、便捷的世界级港口群北翼。进一步深化全省港口一体化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要求,积极支持省、市国有主体围绕战略规划和主业定位,加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力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三是强化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常态化开展岸线资源利用综合评估,以开发强度、效率、效益、绿色智慧水平等为核心要素,制订增量岸线利用指导标准,强化增量岸线利用管控。进一步强化岸线资源公共属性,大力发展公共物流,严控沿江和沿京杭运河新增货主码头。加快推动存量岸线资源利用整合提升,鼓励支持老码头改建、扩建,加快低效、低质岸线整改提升。
感谢您对江苏水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5日
联 系 人:任超
联 系 电 话:025-52853183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