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的省级地方标准《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发布实施。
《规程》对“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等所表示的含义进行了明确,增强了实施的针对性;对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在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隐患分为基础管理、设备设施和日常管理三类,细化了168项隐患排查清单,明确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具体范围;创新提出了隐患排查类型及周期,进一步规范了隐患排查程序。
《规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和定整改验收人”的闭环整改思路,通过发现隐患、梳理隐患、隐患统计分析和整改等链条式的隐患排查治理方式,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规程》的实施,对有效降低港口安全生产事故率、保障企业经济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苏交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