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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接受捐赠、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

接受捐赠、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本团体是由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企业、交通建设试验检测单位、交通建设质量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的经费来源较少,开展各项活动也需要资金支撑,需要得到理事单位及(团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并提供经费资助,以弥补开展培训、咨询和学术活动经费的不足。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按照《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章程》,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经费来源

1、  接受关心、支持协会事业发展的交通建设监理检测行业的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理事单位、单位(团体)会员的捐赠或资助;

2、  捐赠、资助必需是自愿的。捐赠、资助的数额不限。

第二条  经费的使用

1、  协会接受捐赠、资助的经费,必需按照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用于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咨询服务;组织举办各项活动,包括办理会刊、快讯、出版学术论文;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宣传等活动。

2、   根据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经费。

第三条  经费的管理

1、   协会接受捐赠、资助的经费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统一纳入协会财务管理,建立收、支明细账目;

2、协会接受捐赠、资助,需定期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协会接受捐赠、资助,应当按有关规定以适当方式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予以公布。

第四条  本办法经第三届第十一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  制度解释权属本协会秘书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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