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在市交通执法支队举行建立生态环境应急和执法工作联动机制签约仪式,旨在强化合作、共促发展,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应急和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潘运学出席签约仪式,并共同签署了联动机制协议。市交通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杨永建主持会议。
2024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两部门在船舶污染物治理、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等领域开展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此次建立联动机制,不仅是对过往合作经验的有效总结,更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幸福宜居家园、强化民生保障和基层治理的重要举措。双方将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处置、务实高效为原则,建立长期、紧密、全面的应急联动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共同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执法协同水平,查处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次生环境影响,共同加快推进美丽连云港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双方强调,要强化信息共享排隐患,针对危化品运输、船舶污染物排放、机动车维修检验、港口作业等交通运输领域的污染治理,加强应急处突合作,共享各自所有的应急物资和应急物资信息,在需要调用应急物资时给予支持。要强化联合执法促整改,依法依规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污染治理综合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强化联合会商抓长效,通过共同开展主题党建活动、工作座谈会、联合执法行动、联合应急演练等,交流工作经验,形成工作合力,形成互补效应,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对能力和环境污染监督执法水平,共同推动污染应急处置和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