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24-07-31 12:59 浏览次数: 字体:[ ]

7月26日,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潘爱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戚勇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对《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解读。

潘爱民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系统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交通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严格依法办事,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二是要深入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全系统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相关要求,推进交通运输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涉及“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要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要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程序。要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化指导,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温度和社会效果。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能力。三是要认真做好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宣贯工作。全系统要认真落实《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的通知》要求,做到领导干部、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学习《条例》全覆盖。执法支队、公共服务中心、运管处、审批处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将《条例》宣贯实施纳入今年普法、执法重点工作,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全面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水平。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属各事业单位、高港分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