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新开展低空经济立法推介会
发布日期:2025-01-13 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年1月10日,苏州市召开低空经济立法推介会,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产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侯建宇、省司法厅副厅长顾爱平、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知评、市政府副市长施嘉泓出席会议,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焦亚飞、市司法局局长王益冰分别作低空经济立法相关情况介绍。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交通运输局、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以及40家低空经济企业代表、13个相关机构,共150余人参加会议。此次立法推介会由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主办,以《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立法为契机,为经营主体参与地方立法搭建更加直接高效的平台,全面提升经营主体立法关注度、参与度。同时,通过立法赋能、区域协同、产业研讨等系列举措,进一步推动苏州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

活动现场,发布了《苏州市低空经济法律研究报告》《苏州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研究》《苏州市地方政府低空运行综合管理研究》,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相城区政府进行了项目推介,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华东分所、常熟沙家浜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苏州集萃高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区域协同立法部署和江苏省低空经济立法工作安排,苏州、无锡、常州、南通4地交通运输、司法行政部门在会上分别签署低空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和区域协同立法协议,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低空经济协同发展。随后,来自全市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知名企业的1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产业链发展、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人工智能+低空等主题开展研讨交流,共同探讨低空经济的新技术、新趋势、场景应用和未来发展路径。

2024年以来,苏州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产业融合和创新驱动,锚定千亿级低空经济新高地、全国低空经济示范区目标定位,坚持“筑巢引凤”“强企强链”“产业支撑”,持续完善低空领域制度保障体系,全力推动低空经济探索实践。《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已纳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在立法过程中,苏州将充分考虑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建立提前介入起草工作制度、深入挖掘实践痛点和立法需求、组织专题研究等制度举措,不断优化立法工作机制,为低空经济“起飞”铺就法治跑道、切实保障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