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和信用管理,营造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公路养护市场环境,进一步保障公路养护质量,服务人民群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交通运输厅起草形成了《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11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303921662@qq.com。
联系人:韩涛,电话:025-52853003、52853122(F)
附件:《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及相关材料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