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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
立法后评估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6 17:2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促进规章有效实施,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根据《江苏省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江苏省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实施情况和后评估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2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邮政编码:21000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后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glfzgzk@126.com。

联系人:陈幼岩,电话:025-84211936、84208091(F)

 

附件:《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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