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交通运输局聚焦信用“双公示”信息补报中的热点问题,以改革思维破除隐性壁垒,精准解决货车个体工商户“证照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整改中变更《行驶证》将导致车辆“被二手”贬值及重复投保的不合理成本,坚持“ 法理有据、便民利企”原则 ,重塑合规标准,将原“ 四证合一”调整为“ 三证统一”,即仅要求《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名称一致,不再强制要求《行驶证》车辆所有人信息同步匹配。此举在确保车辆权属清晰的前提下,有效豁免了不必要的过户手续,既避免了车辆资产折损与重复投保的经济负担,又大幅压缩了整改时间,实现了整改力度与服务温度的统一,有力保障了“双公示”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