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交通运输部“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2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第一批“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项目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261583号),现组织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重点方向

申报项目应对照《“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方案》发布的第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围绕智能驾驶、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能航运、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能建养、智慧出行服务、智慧货运、智能安全监管十大应用场景,形成一批高水平模型算法、高质量数据集、高水准智能体(智能终端)、高层次标准规范等成果,细分应用场景如下:

1. 智能驾驶,包括重载货车编队智能驾驶、智能驾驶系统性测评;

2. 智慧公路,包括公路运行状态智能监测、公路信息智能服务、公路自由流收费;

3. 智能铁路,包括列车智能控制系统、铁路装备自主健康管理、铁路旅客智能服务;

4. 智能航运,包括内河船舶编队智能航行、沿海货运船舶智能航行、港口智能调度、航运智能运营、航道智慧服务、航道智能管养、智慧航海保障;

5. 智慧民航,包括航空场站智能运行管理、智能航空旅客服务与安检、低空智能运输;

6. 智慧邮政,包括智能分拣与安检、无人配送、智能路径优化管理、智能安全监管;

7. 智能建养,包括智能勘察与设计、基础设施智能施工、智能巡检与养护;

8. 智慧出行服务,包括综合客运服务一票制、智能旅客运输组织、城市公共交通客流智能调度;

9. 智慧货运,包括智慧供应链管理、综合货运服务一单制、智能多式联运、枢纽智能协同运行、智能运输规划与调度;

10. 智能安全监管,包括公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海上智能救援、交通运输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安全监管、智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数智化执法、智慧化财审监督、重大危险源管控。

二、项目类型

本批次典型应用场景项目分为三类:

一是应用推广类。聚焦技术成熟、需求明确的场景,加速成果转化与落地推广,推动率先实现规模化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通用解决方案。原则上由场景所有方牵头,联合人工智能骨干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共同实施。

二是创新示范类。聚焦成熟技术的系统集成与落地应用,加大高价值典型场景开放力度,促进技术供需精准对接,以人工智能赋能交通运输业务提质增效。原则上由场景所有方牵头,联合相关创新主体共同实施。

三是攻关突破类。聚焦算法、智能终端等核心技术研发与场景试用,依托真实应用场景检验、迭代技术能力,补齐行业技术供给短板。原则上由人工智能骨干企业牵头,联合行业用户等创新主体共同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须紧扣人工智能与交通运输融合主题,突出创新性、融合性与实效性,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完整填报项目概述、技术路线、实施方案、成果目标、推广路径、保障措施等内容。项目应为在建或计划建设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多个渠道重复申报。

(二)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在同一细分应用场景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纳入《江苏省第一批“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清单》的项目省厅将优先向交通运输部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68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与项目申报书等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word版本)发送至895371043@qq.com纸质版1份(申报单位盖章,推荐单位填: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不盖章)寄至厅科技处(江苏省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B703 鲍希琰 13901588749


联系人及电话:厅科技处 鲍希琰 025-52853257

 

 

附件:附件1.“人工智能 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人工智能 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项目推荐表.doc

附件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第一批“人工智能 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4.《“人工智能 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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