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新的颁公路桥梁钢结构预算定额、部颁公路桥梁养护定额本省执行 |
| 内容 |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第86号公告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苏交建〔2019〕22号),自2019年5月1日起,我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均应执行《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后期部颁的公路桥梁钢结构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01—2022)、公路桥梁养护工程预算定额(JTG/T 5612—2020)、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JTG/T 5640—2020 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等定额及编办本省是否发文执行?若不执行,类似项目执行哪些定额及编办? |
| 提交时间 | 2026-02-05 14:21:52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6-02-10 09:28 |
| 内容回复 | 来信同志: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到。根据《公路桥梁钢结构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01—2022)总说明 第一条,该定额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配套使用。我省桥梁养护工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公路桥梁养护工程预算定额》(JTG/T 5612—2020)执行,也可以参照《江苏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DB32/T 1649—2010)。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同上可参照部颁的或省内的养护定额及其编制办法。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2月10日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