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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PC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时安全生产费计取问题
内容 EPC固定总价合同项目,招标文件把《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作为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另外招标文件明确“(一)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竣工结算时合同价包干使用,除设计变更、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的合同价格调整外,其余均不调整。合同价包含所需的材料费、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协调费、安装费、维护费、设计费用及设计审查费、利润、税金、保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合同价格一概不予调整。”请问结算时是否还需要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及使用指南的要求进行计量与支付,提供经监理审核的使用明细及相关附件资料?谢谢
提交时间 2026-05-14 15:43:01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6-05-18 11:02
内容回复

来信同志: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到。本项目虽然是EPC固定总价合同项目,但招标文件已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作为构成招标文件的内容,因此结算时安全生产费需依据合同约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计量支付。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8日

答复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