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咨询三类驾校土地方面的问题 |
| 内容 | 一块商业用地土地面积产证标注9200平方,可否再租赁或征用周边800平方土地凑足10000平方,申请办理三类驾校?也就是说土地是连在一起,但有两本产证,面积达到10000平方,800平方土地是不是必须也是商业用地,可否满足申办三类驾校使用土地方面的规定?恳请上级领导给予权威答复,谢谢! |
| 提交时间 | 2025-11-21 09:31:17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5-12-05 15:12 |
| 内容回复 | 来信同志: 您好!2025年11月27日14:50,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诉求人刘先生,告知相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 10.1场地规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应满足要求: 三级驾培机构(不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车型中任意一种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10000平方米,每增加1台小型车辆’应增加 400 m' 刘先生所述的这种情况,需由本地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现场实际核实,须满足一块总面积≥10000平方米的场地的要求。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22年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建议刘先生向本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核实。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2月5日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