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政民互动> 统一咨询投诉> 咨询结果
详细信息
标题 残疾人公共交通优待问题
内容 您好!关于残疾人城市客运优待问题,我特此来信留言,希望贵厅予以重视。由于这里字数限制,详细内容见附件文档。谢谢!
提交时间 2019-04-23 11:33:10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19-05-10 17:19
内容回复

丁家文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残疾人全省统一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行残疾人乘公交优惠政策是省委省政府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有效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公交的社会公益属性逐步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加大了对城市公交发展的支持力度,公交行业的发展成效明显,目前全省除个别县之外都实施了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优惠政策,盐城、宿迁、靖江等市县实现了残疾人异地乘车优惠。但是,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各地关于残疾人优惠乘公交政策的实施范围、优惠幅度、补贴办法、享受方式以及政策贯彻落实的情况等存在较大差异。

针对您的建议,进一步切实解决残疾人全省统一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问题,还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公益性支出需要政府公共财政予以保障。为有效推进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省政府于2014年出台了《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0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完善公共交通补贴补偿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地方政府应定期足额补偿”。然而,全省各地在贯彻落实公交票价优惠政策时,因受限于本地财政实际承受能力等因素,目前仍然难以执行到位,实际财政专项补偿缺口较大。二是残疾人乘公交优惠政策需完善。据各地实施过程中反映,目前全省很大部分残疾人的残疾程度相对较低,能够正常参与社会工作,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和正常的生活条件,全部由政府承担免费乘车还有一定的难度。三是社会上假的残疾证较多且难辨真假,增加了人工检票的难度,同时凭假证乘车也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指导各地继续落实残疾人乘公交优惠政策,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继续通过城市客运联席会议等多种途径,加快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省级财政给予资金引导的财政保障机制,积极配合省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争取解决残疾人异地乘车优惠问题,积极指导各地更好落实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优惠乘车政策促进全省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二是鼓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与残联、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进一步细化免费对象和标准,分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残疾人免费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好政府公共资源的效率和作用,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体的根本利益。三是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配合当地残联、市民卡等相关部门,推动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探索实现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优惠功能,改变凭“卡”乘坐方式,杜绝凭假证乘车现象,同时也为政府补贴补偿公共交通企业提供数据支撑,确保政府资金合理使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2019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