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交质公〔2009〕77号
关于济徐高速公路工程(江苏段)路面基层质量监督鉴定检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根据质量监督计划,结合济徐高速公路工程(江苏段)路面水稳基层建设进展情况,厅质监站于2009年12月9日至12日对济徐高速公路工程(江苏段)路面水稳基层和2个新进场路面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及时与相关单位交换了意见,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立即组织整改。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2005年第4号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三)交通运输部文件交公路发[2004]446号《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四)江苏省交通厅文件苏交质[2005]44号《〈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实施程序》;
(五)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六)工程设计及合同等有关文件。
二、要求及建议
(一)请建设单位及各施工、监理单位高度重视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准备和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十一五”后三年(2008—2010)年全省交通工程建设“两创三比”活动指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制定和完善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尤其要重点加强路用原材料、沥青混合料配比设计、施工过程中沥青路面层间污染控制等环节的研究,确保路面工程质量。
(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基层越冬质量管理,落实越冬的各项技术措施,越冬后要对基层进行全面检查,在后续工序施工前对出现的基层裂缝等问题处理到位,确保不留质量隐患。
(三) 进一步加强软基处理路段的沉降观测,沉降满足规定要求前不得进行下阶段施工。
(四)针对个别监理单位现场指令不闭合的问题,相关单位应引起重视,及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对要求返工的部位,加强抽检,并整理收集齐全的检测数据,确保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彻底得到解决。
(五)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认真组织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1月15日前报省厅质监站。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