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我局于2011年9月组织对宁杭高速公路二期机电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鉴定检查。监督检查结束后,及时与建设单位反馈了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组织整改。现将鉴定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鉴定检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2004年第3号令);
(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第65号);
(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F80/2-2004);
(四)工程有关设计文件、合同文件;
(五)相关行业规范、规程、标准等。
二、鉴定检查内容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宁杭高速公路二期机电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测,具体复测监控、通信、收费系统设备状况及系统运行情况部分指标;对全线机电工程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相关内业资料进行审查。
三、要求和建议
(一)对检查发现的地脚螺栓锈蚀、线缆标识不清、脱落、可变标志像素不亮等问题,请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整改处理,确保符合验收的各项基本要求。
(二)加强对监控系统外场设备的巡查,保证设备及系统运行状况正常。
(三)对内业资料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完善。
(四)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局。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