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港旗台港区防波堤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的通知(交质水〔2011〕28号)
发布日期:2011-10-26 15:50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连云港港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我局负责受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现将《连云港港旗台港区防波堤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印发给你办,请做好相应工作。
  附件:连云港港旗台港区防波堤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连云港港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我局受理连云港港旗台港区防波堤工程的质量监督申请。我局将按下述监督计划由邓国权、张晓辉、仇定良 等同志组成质量监督组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本项目监督负责人为汤渭清同志。
  联系方式: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