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港东疏港高速公路新光路跨排淡河大桥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交质公〔2011〕52号)
发布日期:2011-08-30 18: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连云港港东疏港高速公路新光路跨排淡河大桥的建设进展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于2011年7月25日至7月26日对排淡河大桥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及时与建设单位交换了意见,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立即组织整改。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4号令);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文件交公路发[2010]65号);
  (四)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五)工程设计及合同等有关文件。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工程概况:连云港港东疏港高速公路新光路跨排淡河大桥全长231.40M,桥宽2×14.5M。上构第一联采用装配式部分预应力砼连续箱梁,第二联采用现浇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下构采用柱式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工程因前期高压线和征地拆迁滞后,未与东疏港高速公路主线工程同步实施,经疏港办研究后,以“关于东疏港高速公路DSG-2标新光路互通新光路跨排淡河段切割的通知”(连疏办[2010]31号),由疏港办招标另行选择中交第三航务局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工程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
  (二)监督检查项目:
  1、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作情况;工地试验室运作以及质量保证资料情况;
  2、桥梁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施工工艺情况;
  3、桥梁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情况。
  三、要求与建议
  (一)要重视钢筋存放、加工场地的建设及维护,加强钢筋原材和成品的存放保管工作,特别是针对雨季施工情况,要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减少钢筋原材和成品锈蚀现象的发生。
  (二)检查中发现桥梁结构立柱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偏低,现浇箱梁混凝土漏浆、表面蜂窝麻面现象,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方案的要求,对可能导致缺陷的因素采取预控措施,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和施工工艺控制,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水平,保证结构的耐久性和外观质量。
  (三)针对检查中发现支座垫石混凝土裂缝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引起特别重视,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支座垫石进行排查,同时对裂缝产生原因认真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的支座返工处理,对处理过程中的影像资料予以留存。
  (四)请建设单位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抗剪弹性模量指标不合格的橡胶支座进行退场处理,同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已使用的橡胶支座全面复检,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对后续进场的橡胶支座要加强检查,保证产品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不留隐患。
  (五)由本次检查情况,反映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薄弱,要求不高,应引起高度关注,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改变目前状况。请建设单位组织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1年8月30日前报厅质监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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