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海高等级公路综合质量督查情况的通报(实体工程及现场管理部分)(交质公〔2011〕53号)
发布日期:2011-08-30 18:32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省厅临海高等级公路质量监督办公室于2011年6月中旬起组织对临海高等级公路进行了一次综合质量督查。因天气影响,2011年7月底—8月上旬组织对实体工程质量及现场管理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4号);
  (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
  (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四)《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五)《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质监公字[2005]10号);
  (六)《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
  (七)《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意见》;
  (八)工程有关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
  二、要求和建议
  (一)针对检查发现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建设单位应引起足够重视,组织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详细检测,并对相应同期施工的实体工程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工程要坚决进行返工处理。
  (二)针对检查发现的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偏低的问题,请各建设单位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加强精细化施工管理,并细化落实工序质量责任,切实提高结构耐久性。
  (三)针对检查发现的南通市启东段LHQD-LJ8标路基压实度合格率偏低的问题,请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并对路基压实度合格率偏低段落进行妥善处理,杜绝此类问题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生,确保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四)针对检查发现的现场施工存在的箱梁端头混凝土凿毛不到位、混凝土构件色差明显、材料堆放不规范、料场标识牌信息不全以及部分料场未设间隔墙混料严重等问题,有关单位要引起重视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
  (五)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组织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厅质监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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