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湖至马坝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交质公〔2011〕55号)
发布日期:2011-09-16 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行业监管,省厅质监局于2011年8月上旬对金马高速公路工程进行了一次质量综合督查。检查过程中,督查组及时与相关单位交换了意见,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立即组织整改。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4号令);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11)4号);
  (四)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五)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六)工程设计及合同等有关文件。
  二、要求与建议
  (一)要以建设江苏交通工程质量“品牌”工程作为各项工作出发点,以落实质量责任为手段,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细化质量方针、目标和举措,规范质量管理行为。要尽快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保证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规范。认真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和“平安工地”创建,进一步加强精细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查工作,明确作业标准,优化施工工艺,细化作业工序,规范作业方法,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争创优质精品工程。
  (二)要提高监理细则内容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对监理旁站的要求要在细则里明确,特别是关键部位、工序;要强化监理指令的整改回复工作,监理指令的闭合要有可追溯性;进一步加强监理试验检测工作,监理平行抽检要满足规范要求,要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混凝土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地的管理。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如场地积水、原材料混料,钢筋、波纹管锈蚀等现象,请建设单位组织全线混凝土拌合站、钢筋加工场地的防护、强化处理,同时要提出有效措施,加强场地建设和管理,以保证混凝土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地能够有效运行,消除由于场地建设和管理不力而产生的混凝土施工质量通病。
  (四)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在建桥梁施工期外观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施工工艺中存在的预制梁钢筋制作不规范、波纹管定位钢筋设置不规范、混凝土外观质量差、预应力张拉及压浆控制不严等问题。针对本次检查中出现的部分桥梁立柱露筋,混凝土构件表面出现蜂窝麻面,梁体底部出现空洞、夹泥、泛白,预制梁顶面出现收缩裂缝、预应力孔道压浆不饱满等问题,各单位应立即组织分析处理,调整施工工艺,切实加强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模板质量普查,对不合格的模板应予以整修或撤换。同时加强后续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检查程序,把各种缺陷改进措施细化落实到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分项工程、每一道工序,对可能导致缺陷的因素采取预控措施,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
  (五)高度重视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及时性。同时要加强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建设过程中各项原始资料的真实、完整。
  (六)针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时整改,整改结果请报淮安市质监站。淮安市质监站核查后,将整改复查情况书面报厅质监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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