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部分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质量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11-08 16:58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对全省部分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督查的通知》(交质铁〔20125号)要求,省厅质监局于20129月中下旬组织对全省部分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进行了质量专项督查。督查组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和反馈,督促其及时整改。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2005年第4号令);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文件交公路发[2010]65号);
  (四)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五)工程设计及合同等有关文件。

  二、督查内容
  主要检查内容: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情况;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作情况;工地试验室、现场质量管理以及内业资料情况;桥梁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等。

  三、要求与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效果。各有关建设单位要根据所管工程特点,切实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要制定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具体落实到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分项工程、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同时组织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个参建人员,进一步规范质量行为,从而使质保体系的建立、运作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真正发挥质量保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试验检测及内业资料管理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要求开展施工自检和监理抽检工作,确保试验检测频率达到规定要求,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三)切实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工作。

  (四)加强混凝土外观质量管理。

  (五)要进一步加强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

  (六)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各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全面整改,整改结果请于20121025日前报各市质监站。各市质监站会同农路办核查后,将整改复查情况书面报厅质监局。

   

 

 

 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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