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交通运输部政法司在京组织召开《连云港港低碳港口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专家评审会并获通过。这标志着交通运输部确定连云港港为全国首个“一城一港”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区域性和主题性管理试点港的试点工作将全面进入具体实施阶段。连云港市委常委丁建奇、省交通运输厅、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和港口集团有关人员参加了评审会。
今年初,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区域性和主题性管理试点的通知》,初定连云港港与天津港、青岛港、蛇口港等4港为“低碳港口建设”主题性管理试点单位,并要求各港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启动试点项目申报和争取等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连云港港口集团迅速作出反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联合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在较短时间内编制完成了《方案》,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具备“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三低三高)新型绿色低碳港口发展模式的连云港港低碳港口建设发展思路和任务目标,主要从低碳基础设施建设、低碳运输智能系统信息技术应用、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等4个方面提出13个低碳港口建设项目,并领先其他3港创新编制了独具特色的连云港港低碳港口建设保障体系。项目建设完成后,港口将实现年节能6559.26吨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13515.7吨。经过连云港港口集团的积极争取,凭借连云港岸电技术引领全国等诸多优势支撑,连云港港在其他3港中脱颖而出,一举成为交通运输部最终确定的全国首个“一城一港”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区域性和主题性管理试点港,由此将获得由财政部批准的全国唯一的专项扶持资金补贴。与会专家指出,随着专项资金的陆续到位以及《方案》项目的逐步展开,连云港港口的转型升级工作将会站上历史新的高点。
评审会上,交通运输部政法司领导对《方案》给予了肯定,同时要求连云港港口集团及地方政府要切实抓好《方案》的推进落实工作,保质保量、不负众望,确保打响“全国首个试点港”第一枪,以持续、优异、进取的业绩,彰显“低碳港口建设”效应,为交通运输部下一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区域性和主题性管理工作在全国的全面推广,以及低碳减排工作做出表率和应有贡献。连云港市领导丁建奇与交通运输部领导和专家组成员进行了细致的沟通和交流,代表连云港市政府在评审会上作了“举全市之力强力推进贯彻落实工作”的表态性发言,并向交通运输部递交了市政府承诺书,省交通运输厅与会同志在评审会上也就如何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做了补充发言,有力支持了《方案》的顺利通过。
下一步,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将督促港口集团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尽快修改完善《方案》,组织港口集团向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专题汇报,并积极配合支持港口集团向交通运输部争取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促进港口集团尽快组织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