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陕西14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将于2014年底前完成联网,其余省份(西藏、海南除外)将于2015年9月基本完成联网。为方便ETC使用,2015年底 ETC客服网点覆盖到县(区)级行政区。全国ETC联网将为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公路通行效率、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土地和管理成本、适应公路网络化管理、发挥路网整体效益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建立统一规范的ETC客服体系
明年底 ETC客服网点覆盖到县(区)级行政区
据介绍,为保障全国ETC联网,到2015年底,将建立全国ETC联网运营管理机制,客车ETC使用率不低于25%,非现金支付使用率达到20%;建成较为完善的ETC基础设施网络,主线收费站ETC覆盖率达到100%,ETC专用车道数原则上不少于两入两出,匝道收费站ETC覆盖率不低于90%;建立统一规范的ETC客服体系,客服网点覆盖到县(区)级行政区,用户服务更加便捷;建立多元化的用户发展模式,全国ETC用户数量达到2000万(含非现金支付卡用户);建立完善的全国ETC联网运行标准及检测体系,规范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初步建立全国收费公路联网数据服务系统,为国家公路网运行管理及政府行业监管提供决策支持。
ETC服务网点目前已超过13000个
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示范工程积累成熟经验
据介绍,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实践,ETC国家标准《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GB/T 20851--2007)于2007年颁布实施。为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缓解日益严重的收费站拥堵,按照统一的国家标准,原交通部2007年组织开展了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ETC联网示范工程,对实施全国联网进行探索。此项示范工程形成了两大联网区域,即“京、津、冀、鲁、晋”华北区域和“苏、浙、沪、皖、赣、闽”长三角联网,区域在示范工程的引领下,ETC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车道运营水平和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ETC系统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初步显现。为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进而实现全国ETC联网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0年9月28日京津冀区域互联互通,2013年12月31日山西、山东并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现共有ETC车道1600条,ETC用户约260万。2013年跨省市(北京、天津、河北)交易量达2670万辆次,较2012年增长60%。
2008年12月31日上海、江苏互联;2009年11月28日安徽并网;2010年7月28日江西并网;2012年初福建并网;2012年8月2日浙江并网。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现有ETC车道2800余条,ETC用户约280万。2013年跨省交易量达4164万辆次,较2012年增长89.2%。
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共有26个省(区、市)按照国家标准开展了高速公路ETC系统建设,全国已建成ETC专用车道超7600条,较去年12月增长37%;ETC用户数已超1300万,增长117%;自营客服网点超过800个,增长43.4%;另外,各省(区、市)也积极拓展推广ETC业务,利用各大银行、加油站、便利店等开展便民服务,ETC合作服务网点已逐步覆盖省、市、县(区)一级,服务网点目前已超过13000个,增长333%。
分期分批组织各省市ETC联网运营与服务培训
ETC全国联网标准和规范实施顺利
今年6月,部公路局在广泛征求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程总体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技术方案》)、《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程联合测试方案》(以下简称《联合测试方案》)用于指导全国联网系统设计和架构;为保障执行标准的统一性、规范性,充分考虑各联网省份的应用现状,于8月对《总体技术方案》等关键技术文件面向各联网省份进行了二次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印发了《总体技术方案》补充技术要求。
今年7月,部公路局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JTG B10-01--2014)(以下简称《运营规范》)。《运营规范》重点对跨省清分结算工作作出明确要求,确定了国家中心、省中心及发行方的工作职责;对OBU及非现金支付卡的发行管理、投诉管理和服务渠道等进行了梳理和规范。《运营规范》在充分总结前一阶段公路ETC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公路ETC跨省联网运营的总体规则与用户服务的基本要求,以促进公路ETC联网运营与服务体系的形成,发挥公路ETC技术应用的规模效益,实现全国公路ETC“高效运营、统一服务”的目标,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路网中心在征求各省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细则(暂行)》,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指导各联网省份做好ETC运营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规范服务质量、提升公路运营的服务管理水平,路网中心牵头编制了《<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手册》,并分期分批组织联网省份进行全国ETC联网运营与服务的培训工作。
ETC可使燃油消耗平均降低20%
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约50%
据介绍,电子不停车收费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简称ETC) 是指在不停车条件下,应用无线电射频识别及计算机等技术自动完成对通过车辆的识别、收费操作、车道设备控制和收费数据处理的收费方式。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电子标签+IC卡”与收费站ETC车道内的微波设备进行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实现车辆不停车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功能的全自动收费系统。安装ETC设备的车辆进入路桥收费站ETC专用车道无需停车就可交纳通行费。
ETC系统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应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初步显现。实践证明,实施ETC是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土地和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路网络化管理、发挥路网整体效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大力推进“四个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
缓解拥堵,提高效率。经实际测算,安装了ETC装置的汽车通过收费站平均时间由14秒降低到3秒,1条ETC车道的通行能力相当于5条MTC(人工收费)车道。目前开通ETC功能的收费站拥堵现象已大幅减少,随着用户量将持续增长,实际效果将越来越显著。
节约土地,降低成本。ETC系统带来的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效率的提高,减少了人工收费车道设置,从而节省了土地征用成本、收费站建设成本等间接性成本投入,可节约近87%的收费站扩建费用和约20%的人工与服务成本。
节能减排,绿色出行。ETC可使燃油消耗平均降低20%;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约50%;一氧化碳排放减少约70%。当用ETC用户增长达到一定的规模时,对于减少资源消耗,降低污染,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将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