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江苏省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概要
发布日期:2014-07-25 16: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交通部交质监发[2006]189号《关于印发

        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半年多的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使我省工程各参建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的建设,集中精力解决了一批当前交通建设过程中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全行业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一)增强意识,落实责任
        建设单位进一步意识到自身在整个项目工程安全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自身安全保障体系和相关工作制度,主动指导、督促项目从业单位开展工程安全工作。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和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能够按照我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相关规定,制订(汇编)本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能够根据《通知》要求,突出了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针对桥梁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订了安全专项保障方案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项目经理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从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工程安全监理对监理单位来说是个新的课题,通过整治,大部分工程监理单位能够逐步提高安全监理意识,自觉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大部分都能够按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大纲、开展了对施工单位专项施工及其他安全保障方案的审查、开展了日常安全监理,积极探索工程安全监理的组织形式和实现方式。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能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帮助各项目开展整治工作,组织各类整治过程中的检查,督促各项目按照时序、整治内容比较顺利地完成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健全网络,加强培训
        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省厅于2004年5月建立了由各市交通局及省属有关工程管理单位计35家单位、109人组成的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网络。由于项目、人员变化,原网络已不适应目前的建设形势,我们借这次专项整治的东风,于7月对该网络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网络扩大到所有市级工程建设监管单位,共由62家单位、199人组成。随后省交通厅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了全省工程安全监管网络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考核,确保全省安全监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同时,各省辖市交通局借安全专项整治的契机,针对各自在安全巡查中发现的普遍存在问题,结合国家及近两年来我省制订的一批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精神,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举办了公路航道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宣贯班。聘请专家宣传解释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操作要求及标准。
        通过法律、法规学习辅导,互通了信息,明晰了政策,来自全国各地的施工、监理单位能够自觉遵守我省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推动了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专业安全监管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省交通厅于去年12月底出台了《江苏省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能以该《标准》为指针,结合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出台了一批各自的工程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如淮安市、南通市都出台了各自《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文件汇编》;省苏通桥指结合大桥施工特点,汲取丹麦专家建议,制订了《苏通大桥安全指数评价法实施意见》。列入本次专项整治的项目建设单位对各自原先对从业单位考核评价办法都重新进行了审视,细化了安全工作的具体考核目标并及时补充了部分缺项,初步形成了一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同时,各建设项目将专项整治和综合安全监管相结合,使安全管理处于常态化。根据我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安全工作特征,梳理不同季节、时段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提出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的应对措施,尤其是对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善的施工单位和重点项目,在已经建立的安全检查制度基础上,按照差异化管理的原则,实施重点监控,加大检查力度,进行重点防范,保障了全省交通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安全工作已经摆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
        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但行业工程安全管理的制度、标准基础较为薄弱,缺乏全局性、有针对性的管理文件、技术标准,如何保证各个责任主体在日常安全工作中“到位”而又不“越位”,如何评价各责任主体安全工作的优劣等方面手段较为缺乏,制约着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其次,部分建设、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的缺乏,不能杜绝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忘掉”的现象。安全工作随意性较大,安全管理干部存在着兼职化、非专业化和工程素质较差的现象。
        另外,施工现场如何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还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导致部分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差异较大,内业资料显示往往是避重就轻、不符合工程实际。
        四、着手构建交通建设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回顾本次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规范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意识,通过指导、检查与督促,进行必要的奖优罚劣,不断提高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制度标准。省厅将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在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安全培训和技术进步等方面,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构建有交通特点的建设安全生产防控体系。
        今年下半年省厅开始对《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研究,以期通过标准化建设这个抓手,督促和引导企业和工程项目抓住安全生产的本质,使我省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迈进。
        (二)落实安全责任。根据交通建设项目实施的特点,要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在项目安全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责任,把监管重心放在项目,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指导、监督。建设单位要落实自身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责任,推动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主体责任、监理单位逐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将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与项目总体考核挂钩、与从业单位招投标行为挂钩,只有将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与经济利益密切联系,才能产生项目各参建单位搞好安全工作的内源性动力。
        (三)严格安全准入。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省厅严格坚持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土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投标工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对于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相关检验检测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特种设备还必须由驻地有关主管部门现场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仍将继续坚持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准入,从源头堵住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
        (四)加强培训教育。省厅将继续组织驻苏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指导好施工单位开展好施工现场工人岗前培训。对我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安全监管人员搞好内部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教育,使交通系统涌现一批既懂工程、又懂安全的专业人才;通过各种激励机制,使从业单位自觉将业务素质高的人员配备到安全管理工作岗位,只有依靠有关各方高素质人员,才能使工程安全工作走向科学、抓住本质和取得成效。
        (五)强化重点环节监控。交通建设安全施工环境复杂、工种与工艺种类较多,要进一步督促各项目仔细分析各自工程危险性大的分部(项)工程及工艺、工序,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制订出符合项目施工特点的各类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安全责任的基础上强化各方的监管。通过专项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审查、日常检查、必要的检验检测及安全评价做到事先防范,出现隐患时能做到及时整改。
        (六)明确安全投入。由于现行交通行业尚无明确规定施工安全经费的组成、来源及相应费率,在市场竞争白热化的今天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我们将根据本地区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研究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问题,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标准和相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且不作为竞争条件。各有关单位尤其是施工单位只能将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善施工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条件,为工程安全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
        (七)创建安全文化。安全本质是对人的工作,要在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安全文化建设,要将精神文明建设引入到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努力搭建传播安全文化、振奋员工精神的各种文化平台,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大型工程现场开展专题文化活动。通过在施工现场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提高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水平,从而使安全成为每个施工人员的自觉行动。
        省厅将在进一步认真总结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的经验的基础上,推广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好的做法,巩固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果,使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更上新台阶。同时,我们也呼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及各大科研机构加快对全局性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的研究工作,尽快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和大力推广依法行政的今天,给基层监管单位以实际的管理工具、给行业各参建单位以实际的促进,从而提高全行业的建设工程安全水平,树立起交通行业负责任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