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刘凯、王永强《教练员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5-03-19 23:14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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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群众举报,经调查取证,刘凯、王永强(名单附后)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徐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通告吊销,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决定注销刘凯、王永强《教练员证》。
特此通告。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2014年7月16日
附件
注销《教练员证》的名单
姓 名 服 务 单 位 证 号
刘 凯 睢宁县恒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徐003116
王永强 邳州市交通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徐00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