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第二十一期(质监)轮训班的通知(交质传〔2015〕7号)
发布日期:2015-05-07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实施计划》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拟于2015529日至65日举办第二十一期(质监)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质监系统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行政执法证,并从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二、培训人员和名额

  1、全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计划分3期组织轮训(20155月、10月和2016年上半年);

  2、各市、县(区)质监站在安排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好轮训,原则上参加第三期岗前培训的人员安排在2016年上半年组织轮训,其余人员安排在今年2期中轮训。

    三、培训内容

    1、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

  2、执法专业知识;

  3、体能与军训。

  四、培训地点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谷阳校区(地址:镇江市丁卯开发区谷阳北路1号,联系人:宋洋,电话:0511-85111788,电子邮箱:4507686@qq.com)。

五、培训时间

  201552817:30前报到,时间8天。

  六、注意事项

  1、各市质监站(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轮训工作,并于201551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参加第二十一期轮训的人员名单汇总,统一报至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谷阳校区;

  2、培训费用(含食宿费、培训教材费等)2000/人;

  3、轮训承办单位:厅质监局,联系人:季新年,联系电话:025-52853089(传真)。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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