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实施计划》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拟于2015年5月29日至6月5日举办第二十一期(质监)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质监系统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行政执法证,并从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二、培训人员和名额
1、全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计划分3期组织轮训(2015年5月、10月和2016年上半年);
2、各市、县(区)质监站在安排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好轮训,原则上参加第三期岗前培训的人员安排在2016年上半年组织轮训,其余人员安排在今年2期中轮训。
三、培训内容
1、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
2、执法专业知识;
3、体能与军训。
四、培训地点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谷阳校区(地址:镇江市丁卯开发区谷阳北路1号,联系人:宋洋,电话:0511-85111788,电子邮箱:4507686@qq.com)。
五、培训时间
2015年5月28日17:30前报到,时间8天。
六、注意事项
1、各市质监站(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轮训工作,并于2015年5月1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参加第二十一期轮训的人员名单汇总,统一报至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谷阳校区;
2、培训费用(含食宿费、培训教材费等)2000元/人;
3、轮训承办单位:厅质监局,联系人:季新年,联系电话:025-52853089(传真)。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