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共同下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资料共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的通知》,标志着我省公安交警部门与交通公路部门对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路段和事故多发黑点路段全部事故信息资料,以及辖区年度交通事故研判报告实行信息共享,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根据要求,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资料范围和内容包括2016—2020年列入国家和省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项目,自建设之年起前三年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简易程序事故,以用于项目路段生命防护工程技术措施的研究制订。各级交警、公路部门将联合成立协调小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信息资料的提供、接受和反馈,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国省道普通公路交通事故的信息资料由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总后提供给市公路部门,县乡道公路交通事故的信息资料由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给同级公路部门。
今后,在对现有公路安全需求排查治理的过程中,除相关事故信息资料以及事故研判报告的信息共享以外,公路部门在编制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规划、研究制订安全隐患路段治理方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中,也要主动邀请公安交警部门参与,高度重视其所提意见建议。对于接受的交通事故信息资料,公路部门只允许用于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效果的评价、公路安全保障技术的研究;若需将交通事故信息资料提供给外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或以该信息资料为基础公开发表学术文章、研究论文的,须征得提供信息资料的交警部门的同意。
在对交通事故信息资料分析研究的过程中,公路部门将主动邀请交警部门派员参加,在制订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规划设计、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治理方案以及对建设效果进行后期评价时,征询交警部门的意见建议,涉及相互配合的措施应当共同协商确定。公路部门还要及时将分析研究成果完整地反馈给提供信息资料的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认真组织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并将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时通报给公路部门。(李克山 仲其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