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5 14:3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厅航道局,省交建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人社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02号)有关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调查范围

列入省市交通建设年度计划的所有政府投资在建项目(含已交工验收但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

二、时间要求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

三、材料报送

省管项目由各有关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厅,其他项目由各市和省管县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汇总,报各市和省管县人社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各一份。除统计表、明细表外需另附摸底调查情况书面分析报告,所有材料均需报纸质和电子稿。

厅建设办联系人:秦小云,025-52853224,52853028(传真),邮箱:jttjs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2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明细表。(电子稿请至江苏交通网站首页“行业发展”→“建设管理”→“通知公告”中下载)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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