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厅航道局,省交建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人社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02号)有关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调查范围
列入省市交通建设年度计划的所有政府投资在建项目(含已交工验收但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
二、时间要求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
三、材料报送
省管项目由各有关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厅,其他项目由各市和省管县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汇总,报各市和省管县人社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各一份。除统计表、明细表外需另附摸底调查情况书面分析报告,所有材料均需报纸质和电子稿。
厅建设办联系人:秦小云,025-52853224,52853028(传真),邮箱:jttjs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2、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明细表。(电子稿请至江苏交通网站首页“行业发展”→“建设管理”→“通知公告”中下载)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