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厅航道局:
根据省住建厅门户网站发出的《关于对已取消的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申请建筑业资质问题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297号精神,经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和行政审批办公室同意,对涉及交通资质的企业资质套改按下列原则进行: 1、原公路养护二级专业资质企业,可以套改申请公路路基或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请时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工程业绩2项,不需要提供企业工程业绩。 2、原公路养护三级专业资质企业,可以套改申请公路路基或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申请时不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业绩。 3、原航道养护二、三级专业资质企业,可以套改申请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申请时不需要企业提供技术负责人业绩。 其他指标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考核。 请各有关单位抓紧通知相关企业于2016年12月底前尽快办理。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