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16-00408 分        类 公路管理 公路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16-03-22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国省道规划线路指路标志改造办法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标志 改造 通知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国省道规划线路指路标志改造办法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沭阳、泰兴、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国道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和《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2011年-2020年)》,省厅公路局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普通国省道规划线路指路标志改造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现有普通国省道及关联道路指路标志,特别是线路名编号与远程目的地信息的改造,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组织与分工:省厅公路局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指路标志改造方案和技术指南的编制,市公路管理处负责辖区公路改造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路段养护管理或收费经营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施工图设计:以市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为基础,包括相交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农村公路的交叉路口(段),以及部分国省道改线后没有调整的重复编号,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改造设计,经省厅公路局组织技术确认。
  三、改造工程界面:公路部门管理的线路或路段,没有竣工或正在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其它(包括老线没有移交)的由公路部门负责,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其中:非公路部门养护的路段,可由公路部门将相关设计图纸,发函致路段经营管理或养护单位实施。
  四、项目建设经费:按照“谁养护,谁出资”的原则,从公路或道路养护经费中列支。其中:辖区施工图设计和公路部门列养路段的改造经费在燃油税中列支,经营性公路改造经费从通行费中列支,新建、改造、改善工程路段从建设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工程建设进度:现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含:已经交工没有竣工的路段)于今年底完成,新建、改造、改善工程路段与建设项目同步完成。其中: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相交的高速、县乡道及城市道路等线路,可以通过沟通、协调、汇报等多种途径争取同步实施。
  六、建设技术保障:省厅公路局已经组织交通工程咨询单位开展技术研究,即将完成指路标志设置设计技术指南的编制,近期可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管理骨干进行技术培训,以便标志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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