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7年3月1日,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1号部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已实施满一年。为了深入了解在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市场监管、创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大环境下,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及设备系统升级改造部署情况,从5月11日至12日,扬州运管处派专人对全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了密集调研。
道路运输车辆是为社会提供商业运输服务的装备,其技术状况的优劣,直接关系道路运输的安全和节能减排,关系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具备检测资质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承担汽车动力性、安全行、燃料经济性、使用可靠性,以及整车装备完整性与状态等多种技术性能的组合,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依据。充分了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设备拥有量、生产服务能力、及达标GB18565-2016所需增加的设备、改造的设施等,有利于管理机构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