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行政机关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此,我们编制了《江苏省铁路办公室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需要获得本办政务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公开服务指引。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江苏省铁路办公室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江苏省铁路办公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3、经批准的铁路发展规划;
4、“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摘要;
5、按相关规定要求公开的财务信息;
6、人事管理信息;
7、铁路业务;
8、其他可以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江苏省铁路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浏览“江苏铁路”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找所需信息。
除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本办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江苏省铁路办公室综合处。
办公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交通大厦七楼)
联系电话:025-84329208
传真号码:025-83753222
电子邮箱:tlb@jscd.gov.cn
邮政编码:210004
申请的提出、申请的处理等,详见《江苏省铁路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指南》。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江苏省铁路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江苏省铁路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