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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租汽车拒载、不打表、乱收费、绕路行驶,客运甩客、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处理
发布日期:2019-04-10 16:44 来源:省交通综合执法局(道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投诉反映渠道

可以通过“投诉热线96196、政府网站、人民来信”等方式进行反映。


2.提供哪些证据

提供车号、时间、地点、违规行为描述,相关发票、视频、轨迹等证据材料。


3.处理流程

(1)核实:各市交通相关部门对反馈情况进行核实。

(2)作出处罚(处理)意见: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将违法行为驾驶员的信息通报给相关营运公司;定期将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市信用部门,与本人的信用挂钩,实施信用惩处。

(3)反馈当事人:将处理相关情况反馈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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