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0-00568 分        类 人事职称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0-11-18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的通知
文        号 苏交党〔2020〕13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干部队伍活力,丰富年轻干部阅历,帮助年轻干部在实践中提升能力素质,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大力推进厅机关与厅属单位之间、省厅与地方交通运输部门之间的年轻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时间安排

双向挂职交流期限6个月。第一批双向挂职交流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二、挂职干部管理

挂职期间,不转行政、工资等关系,挂职干部在原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变。参加挂职单位党组织活动。挂职单位提供办公条件及必要的生活条件。交通费、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挂职干部接受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的双重管理,须遵守挂职单位有关工作制度,参加挂职单位日常考核评鉴。在挂职期间,派出单位原则上不得中途抽回挂职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抽回,要与挂职单位协商,并报经厅政治处同意。

三、挂职干部考核

挂职单位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每季度末前向派出单位反馈季度考核评鉴结果,派出单位作为确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的重要参考。

干部挂职期满后,个人填写《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由挂职单位对挂职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客观公正地反映挂职期间的实际表现和工作业绩。鉴定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工作,关心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确保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第一批双向挂职交流干部人选名册

          2.《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


中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