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581 | 分 类 | 政务服务事项(非许可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12-21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通吕运河特大桥桥位、桥跨意见的函 | ||
文 号 | 苏交审批函〔2020〕10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调整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通吕运河特大桥桥位、桥跨的请示》(通交综〔2020〕91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认真研究,函复如下:
拟建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通吕运河特大桥跨越通吕运河(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我厅已于2019年4月以苏交政研〔2019〕22号文函复,并明确“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为11.5°”“拟建跨通扬线桥梁桥跨布置方案采取加大通航孔跨径的措施,主跨为100米,设计通航净宽为90米,设计通航净高为7.19米;满足通航要求。”
在该项目初步设计阶段,你局经与拟建高速公路沿线特高压线权属单位进一步协调,调整了高速公路线位,以致需同步调整拟建高速公路跨通扬线通吕运河特大桥的桥位和桥跨。
经与原航评报告及批复对照,调整后桥位相比原桥位向西侧偏移约303米,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夹角由11.5°调整为8.3°,主跨跨径由100米调整为105米,设计通航净空尺度为93.5米×7.2米(通航净宽×通航净高,下同),大于原批复的90.0米×7.0米。因此,拟建桥梁调整后的通航孔满足通扬线通吕运河段三级航道通航要求,且符合原批复对通航净空尺度的要求。经核实,拟建桥梁调整后桥位符合相关规划。
请你局按照相关规范和原批复中有关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的要求,设置水中桥墩防撞设施,做好桥涵标等助、导航设施配布工作,满足航道通航要求,确保桥区段航道通航安全。
特此回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21日
抄送: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