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0-00541 分        类 政务服务事项(非许可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0-11-19
标        题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宿迁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        号 苏交审批函〔2020〕8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宿迁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宿迁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宿迁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核准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0〕915号),经审查,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国家和部有关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深度和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标准与规模

本工程采用顺岸挖入式布置11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集装箱泊位3个,件杂货泊位5个,待泊泊位3个,泊位总长870m,设计年通过能力397万吨,其中集装箱16.8万标箱。陆域总用地面积75.5万㎡。

二、总平面布置

同意设计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

本方案采用顺岸挖入式布置型式建设11个2000吨级泊位,根据泊位数量及船型尺度,装卸泊位长626m,待泊泊位长244m,泊位总长870m。在顺岸式泊位前沿布置回旋水域,码头前沿线距离航道中心线垂线距离最近为162m。

陆域建设重箱和件杂货临时周转场地、集装箱堆场、拆装箱库、拆装箱和洗箱场地、件杂货堆场、仓库、变电所、消防泵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侯工楼以及综合楼、门卫等辅助生产、生活建筑和相关配套设施。

三、水工建筑物

同意设计推荐的水工结构方案一。

码头结构采用素混凝土重力式结构,码头前沿设计河底高程+13.81m(85国家高程,下同),码头面高程+19.7m。重力式结构墙身采用C25素混凝土结构,底板厚0.7m,宽7.0m,底板底高程+13.11m,下设1.7m厚抛石基床。墙身设排水孔,墙后设倒滤设施。墙前为防止冲刷,采用浆砌块石护底。

前沿轨道梁搁置在重力式结构的墙身上,断面尺寸为0.8m×1.5m(宽×高);后轨道梁采用Φ700mmPHC管桩基础。

四、装卸工艺

同意推荐的装卸工艺方案一。

集装箱泊位采用40.5t轻型集装箱装卸桥、件杂货泊位采用16t/40t门机装卸作业,集装箱重箱堆场采用轨道式龙门起重机、空箱堆场采用空箱堆高机、木材堆场采用木材装载机装卸作业。集装箱的水平运输采用集装箱牵引车+半挂车的方式,木材及大重件的水平运输采用牵引车+平板车的方式。

五、地基处理、道路堆场

地基处理采用高真空击密法。

道路面层结构采用现浇普通混凝土铺面,集装箱重箱堆场采用高强联锁块铺面结构,集装箱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采用高强联锁块铺面结构,木材堆场采用联锁块铺面结构。

六、生产及辅助建筑物

本工程生产辅助建(构)筑物有综合楼、辅楼、候工楼、物流交易区、流动机械库、机修车间、拆装箱库、门卫、地磅房、变电所、消防水池等项。

七、基本同意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给排水,采暖、通风,机修,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计。

八、基本同意建设工期18个月。

九、本工程概算的编制基本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要求。项目核准的投资估算为81018.6万元,初步设计推荐方案概算为89107.30万元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1月19日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港航中心,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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