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434 | 分 类 | 表彰先进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08-17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授予2019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称号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公路〔2020〕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6号)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了“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市级核查、省级抽查等考核程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决定授予南京、泰州等2个设区市“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设区市珍惜荣誉,牢固树立标杆意识,充分发挥好示范创建的激励引领作用。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借鉴示范市创建的典型经验,深化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