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0-00439 分        类 政务服务事项(非许可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0-08-18
标        题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启东液化天然气分销转运站码头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        号 苏交审批函〔2020〕5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启东液化天然气分销转运站码头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启东液化天然气分销转运站码头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启东液化天然气分销转运站码头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0〕573号),经审查,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国家和部有关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深度和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标准与规模

本工程对已建LNG码头进行扩建,扩建后接卸最大船型由15.09万m³LNG船提升至18.5万m³LNG船,岸线长度由320m增加至372m,码头年通过能力由180万吨提升为359万吨。

二、总平面布置

同意总平面布置方案。

本次扩建在现状码头两侧各新增1座系缆墩,新增系缆墩中心与最近现有系缆墩中心距为26m,系缆墩大小与现有系缆墩相同,为12m×12m。新增系缆墩与已有系缆墩之间设人行钢桥。码头长度增加至372m。

本工程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100m,设计底高程-13.8m(基于吕四理论最低潮面,下同)。港池及回旋水域布置于码头前方,回旋水域为椭圆形布置,长轴为900m、短轴为600m。港池设计底高程-13.8m。

三、水工建筑物

同意水工结构采用方案一。

在原码头的两端各增设1座系缆墩,其平面尺寸为12m×12m,顶高程为11.0m,墩台厚3.0m,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采用12根Φ1000mm的钢管桩。每个墩上安装一套1500kN一柱四钩的快速脱缆钩。

新增系缆墩与原有系缆墩之间的人行钢桥采用钢板梁桥。

四、同意本工程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与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所提出的各项安全设施对策、措施以及国家、省有关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要求。

五、同意供电、照明,控制,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计。

六、同意工程建设工期为6个月。

七、本工程概算的编制基本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核准的投资估算为2497万元,初步设计推荐方案概算为2283.55万元。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8月18日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厅综计处、建管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港航中心,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启东市交通运输局、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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