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1-00340 | 分 类 | 行业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1-12-14 |
标 题 | 关于发布第一批“省级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示范站”名单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传〔2021〕55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0﹞318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0﹞62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实施,加强在用汽车排气污染治理,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遴选了一批信用等级在AA及以上、技术先进、服务优质规范的 “市级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示范站”。
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对照《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认定标准》,综合治理尾气超标车辆数量、治理车辆一次合格率等情况,现发布南京苏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为第一批 “省级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示范站”(见附件)。
各有关地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第一批“省级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示范站”挂牌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切实发挥省级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示范站的标杆引领作用,督促和引导广大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示范站(M站)加大技术投入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尾气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能力,有效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第一批“省级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示范站”名单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