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家乐 特约记者 唐志勇)4月12日,记者从江苏海事局、南京海事法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部门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打造具有海事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特色的“江苏样板”。
据了解,三部门将深入落实“一零两全四免费”治理机制,对船舶违法排放和违反长江保护法等行为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加强江苏长江水域绿色航运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深化危险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建设,推动发布《载运危化品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港口作业安全标准》,探索公共环境污染损害调查、诉讼和赔偿机制;加大岸电设施和受电设备建设投入,力争实现2021年年底前岸电用电量提高20%,强化保障促进船舶岸电应用尽用。
三部门还将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信用管理合作机制、重大案件协作机制,促进海事执法司法高效协作;通过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队、增强一站式解纷中心功能、建设港航信息一体化共享平台等,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本文刊于4月13日《中国交通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