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1-00225 分        类 行业管理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1-05-14
标        题 江苏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文        号 苏交执法〔2021〕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江苏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要求,决定自2021年5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5月7日召开的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深入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效率不高、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加快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同时,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在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能力、推动智慧创新等方面积极作为,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统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江苏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

二、整治内容

坚持刀刃向内、标本兼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直面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痛点,突破长期无法妥善解决的难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排查整治。

(一)宗旨意识不牢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置若罔闻、查处不力、处置流于形式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办事冷硬横推,对待群众诉求以流程程序为借口不作为、慢作为,设置障碍刁难群众的问题。

(二)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执法主体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随意扣押当事人车船、物品、证件,滥用证据登记保存和行政强制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重畸轻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

(三)作风纪律不优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执法仪容不端正、着装不整洁、风纪不严整,语言不文明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利用执法职权为特定人通风报信、泄露交通检查信息、帮助特定人逃避处罚等问题;利用执法收费权限,将收取的费用私设“小金库”,私分罚没款的问题;执法检查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问题。

(四)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限的问题;安全执法宽松软,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的问题;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五)业务技能不强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执法方式便民不够,执法效率和水平不高的问题。

三、实施举措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执法队伍轮训等整治行动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开展深化改革攻坚行动,打造新型执法模式。

一是开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各单位、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全面梳理,逐项列出整治问题清单和清理重点,组织对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让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约谈、通报、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整治清理,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及时反馈人民诉求。要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是开展执法主体清理。以清理整治为契机,按照《省委编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通知》要求,10月前全面完成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全部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主体名义执法。

三是打造新型执法模式。进一步深化改革聚力攻坚,加快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江苏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船检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任务和营运检验“通检通认”,积极推动大件运输许可审批机制改革,深化各项服务机制。

四是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统一执法人员编号,不从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一律收存其执法证件、保留其执法资质。切实强化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禁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落实执法辅助人员监管责任。

(二)开展规范公正执法行动,提升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及时更新交通运输行政权力清单,出台《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案卷标准》《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领域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规范执法全过程文书、视音频的记录管理。配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制人员,确保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将综合执法相关制度细化,嵌入省级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操作流程,逐步形成综合执法制度的流程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处罚自由裁量适用,8月底前梳理出台《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裁量个性基准、量罚因子》,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公平公正行使,防止乱罚款现象。围绕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证据采集、文书制作是否符合标准,开展不同层次的执法督查和执法文书、视音频记录的评析评比活动,建立执法督查评比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统一综合执法形象。出台交通综合执法基层站所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江苏标准,10月底前执法窗口建设到位,符合综合执法场所视觉形象和执法基础信息公示规范的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着装和执法标识规范,按照着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着装范围,对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且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的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在编在职人员,10月底前制式服装和标志全部配发到位,展示江苏交通综合执法全新形象。

四是强化执法行为规范。开展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宣贯工作,践行《江苏交通执法价值准则》,要求执法人员牢记“五要五不要”“五坚持五严禁”“五提倡五反对”,严格约束执法行为。修订出台《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增强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执法新风貌。

五是保持正风肃纪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丰富廉政文化教育的载体,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结合专项整治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建立行风交叉互查机制,促进系统作风行风持续向好。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聚焦交通执法领域专项治理活动重点,着力查找隐形变异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三)开展文明服务便民行动,彰显有温度的执法。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深化党建引领“四个在前”、“两保一强”,坚持党员干部学悟在前、担当在前、冲锋在前、挺纪在前,充分发挥党员在为人民服务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

二是提升执法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布并组织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深入交通运输企业、社区、工地、站场等,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积极与货车司机、船主互访交流,听取群众呼声,为群众实实在在解决一些问题。依托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和物流园区推进“网上司机之家”建设,提升服务品质。推进交通工程执法监督片区督导,开展平安工地“送专家、送技术、送服务到基层”活动。加强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落实“跑一次”、“网上办”、“马上办”、“一网通办”等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措施,开展大件运输“二重三化”服务等活动,支撑行业降本增效。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渠道。邀请管理相对人参加“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加大与管理对象互动,积极解决执法方面多年沉淀的难点问题。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加强首问负责制,提高回复效率、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对乱罚款、乱收费、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类电话坚持一事一办理,即报即查、即接即办,省厅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

(四)开展执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防控行动,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

二是加强安全执法风险管控。深化源头管理,加强危险潜藏态和萌芽态的治理工作的研究,研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机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全周期管理”在交通综合执法领域应用,督促落实闭环管理。

三是组织清理不合理制度文件。以隐患排查为契机,组织对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新《行政处罚法》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5月底前省市同步完成清理工作,全面排除执法隐患,杜绝执法漏洞。

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8月底前公布一批道路、水上执法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照单采取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释放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建设市场活力。

(五)开展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开展执法业务大轮训。出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分级分层开展培训,2021年全省50%的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大轮训。丰富培训手段和方法,组织制作执法情境微示范课,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汇编执法典型案例,推行执法监管平台办案环节的工作指引。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测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规范化技能比武,评选十佳优秀基层执法班组和执法人员。

二是积极打造先进执法文化。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加强交通执法文化建设,深化“铁心向党、铁肩担当、铁血为民、铁骨攻坚、铁面无私”的执法铁军精神内涵,建设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是建立现代化执法理念。转变执法就是“处罚”的思维模式,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敬畏法律、谨慎用权,为各类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稳定的市场环境,让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让市场主体更加守信,让行业发展更加良性,为江苏探索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四是加强综合执法智库智力支持。建成道路“两客一危”、水上港口及其危险货物、船舶检验、交通建设工程等专家智库,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执法实践工作的智囊咨询机制,定期组织综合执法问题的法制专家咨询业务研讨,提升执法业务指导监督水平。在全省综合执法领域选拔培育执法业务专家组建讲师团,推行综合执法业务负责人、中层干部上讲台,分批、分层、分类开展综合执法规范与标准制度宣讲。

(六)开展智慧执法增效行动,增强执法效能。

一是提高综合执法监测预警水平。建设全省一体的监测指挥体系,省级建设全省综合执法监测预警中心,市县分别建设基层执法机构指挥中心,形成全省“1+N”扁平化交通执法与应急指挥组织体系,提升交通执法监督的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决策分析、调度指挥能力,为公众平安出行提供更好的获得感。

二是提高综合执法监管水平。制订全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指南和市县配套建设江苏标准,完成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并推广应用,坚持综合执法计划管理,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施,建立在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实现协调执法、精准执法,减少盲目检查、重复执法,避免执法对守法行为人产生过多过频干扰。

三是提高信用监管水平。开展“信用+执法监管”关键问题研究,制定《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出台《执法软件系统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省执法数据采集与共享机制。针对不同信用主体的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研究提出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信息公示、安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方面的措施。加强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为违法记分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网上学习消分服务,切实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落实执法查处信息抄告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行为、信用双管。利用现有的船舶污染物送交联合监管系统和船舶污染专项检查系统的基础数据,逐步建立和推行船舶污染防治信用监管。探索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计分管理措施,督促各方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四是探索非现场执法。加强感知设备与智慧装备体系化建设,出台智慧执法终端技术规范,拓宽无感检测、无感取证的应用场景。探索全流程不见面在线办案的非现场执法机制,研究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机制,9月底前出台非现场执法证据采集工作指导意见。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上中旬)。组织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制定“一市一策”“一队一策”具体的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至6月底)。各地、各单位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在6月底前完成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省市要加强监督推动,对问题查的实不实、准不准作出阶段性评价。

(三)深入整改阶段(7月初至9月底)。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逐一整改自查和上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8月10日前将本单位、部门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省整治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深化改革聚力攻坚、规范公正执法、文明服务为民、执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防控、执法素质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9月底前报整治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经验,全面评估采取措施的成效,及时调整完善,按要求向领导小组报送行动开展总结。相关经验要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交通运输执法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将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统筹推进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迅速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集中整治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专项行动。各地、各单位于5月17日前报送一名联系人,并自5月18日起,每周二、四中午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刊发专项整治行动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在全省分四个片区开展包挂督查,督查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对于督查中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整改。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进展成效,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晓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目标,关注并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展现江苏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