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1-00236 分        类 政务服务事项(非许可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1-06-04
标        题 关于东风悦达起亚商品车铁路装车基地专用道路跨通榆河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文        号 苏交审批函〔2021〕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东风悦达起亚商品车铁路装车基地专用道路跨通榆河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盐城永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东风悦达起亚商品车铁路装车基地专用道路跨通榆河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审核申请书》及《东风悦达起亚商品车铁路装车基地专用道路跨通榆河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桥梁选址

东风悦达起亚商品车铁路装车基地专用道路跨通榆河大桥于盐城市南环路通榆河大桥下游630米处跨越连申线苏北段航道,该段航道是《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7-2035年)》中的三级航道,上跨桥梁通航净空尺度须按三级航道标准控制。拟建桥梁桥位处河势总体稳定,通航水流条件良好。

拟建桥梁中轴线与设计航道中心线方向正交。拟建桥梁桥位与上游南环路通榆河大桥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内河通航标准》5.1.1节的要求,桥区护岸工程与桥梁工程同步实施后,在拟建桥梁一孔跨过通航水域的前提下,同意设计报告提出的桥位方案。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同意《航评报告》论证选用1000吨级货船(60米×10.8米×2.5米)、1顶+2×1000吨级拖带船队(160.0米×10.8米×2.0米)作为代表船型船队,兼顾60TEU集装箱船(73.0米×12.7米×2.2米)。

(二)设计通航水位

同意《航评报告》分析提出的拟建桥梁桥位处航道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2.7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29米论证合理。

(三)通航净高

同意《航评报告》采用拟建桥梁通航净高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应不小于7米的标准。拟建桥梁通航孔设计通航净高不小于7.16米,满足通航要求。

(四)通航净宽

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拟建桥梁需采用单孔双向通航的要求。拟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97米,设计通航净宽为92米,满足通航要求。

三、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为确保桥梁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单位应结合桥位处通航环境和桥跨布置,开展拟建桥梁桥位处施工期及运营期助导航设施专项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查,并与桥梁同步实施。相关费用列入桥梁投资概算中。

(二)拟建桥梁桥位处航道两侧护岸同步设计实施,桥位处护岸线型需与航道中心线平行。护岸向北延申长度约200米,向南顺接延伸长度约150米,通过渐变段平顺接至现有护岸,使桥梁一孔跨过通航水域。护岸工程需进行专项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查,并与桥梁同步实施。相关费用列入桥梁投资概算中。

(三)桥梁建设管理单位需协调海事管理部门,加强通航监管,确保通航安全。

(四)工程建设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桥梁建设单位须妥善协调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盐城市相关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审查、施工放样和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航道管理机构参加。

(二)根据《江苏省航道赔(补)偿标准》,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若占用航道、损坏航道设施,请将所涉及的航道赔(补)偿费用一并列入工程概算中。

五、其他事项

自本意见签发之日,拟建桥梁的桥位、通航净空尺度、通航孔布置、墩柱布置等如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或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重新评价,并报我厅重新审核。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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