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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1-00231 | 分 类 | 政务服务事项(非许可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1-05-21 |
标 题 |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结果(江苏黑马商用车)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江苏黑马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于2021年4月17日向盐城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从事网约车经营申请。其中,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经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江苏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核,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具备线上服务能力,服务区域为全国。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