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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1-00342 | 分 类 | 政务服务事项(非许可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1-12-21 |
标 题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交通运输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函 | ||
文 号 | 苏交审批函〔2021〕6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交通运输数字化改革,进一步便民利民,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我省自2021年12月22日起全面启用交通运输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我省全面推广的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共16类证照。
二、我省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严格依据交通运输部有关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制作,与纸质证照和IC卡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旗舰店(PC端)、“江苏交通云”APP、“江苏交通”微信公众号和江苏政务服务APP“苏服码”、各市交通运输局公众号等亮证渠道展示电子证照。
三、我省鼓励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申领、使用电子证照,原纸质证照和IC卡证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依据上述渠道发放的电子证照纸质打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相关工作人员可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http://jtyst.jiangsu.gov.cn/)“综合查询”进行核验,也可通过部标解码规则的软件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进行核验。
请贵单位给予认可、支持,提供方便。
特此函告。
附件:江苏省交通运输电子证照样式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21日